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清算情況如下:
壹、 ***有限公司,由於全體股東決定解散原因於2011年9月21日解散。
二、 清算人:***、**、****組成。負責企業清算工作具體職責是1、清算企業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事務3、清繳所欠稅款4、清理債權債務5、處理清償債務剩余財產6、代表公司參與民事活動。
三、 企業清算工作自2011年8月6日
四、 企業債權債務做如下處理:本企業全部債務已清理完畢,債權已全部收回。
五、 1、所欠職工工資費用情況清理完畢。
2、所欠稅款清繳情況清理完畢。
3、債權債務處理情況清理完畢。
六、清算人嚴格履行了清算職責保證清算結果妥善、真實合法。
七、其它需說明內容
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余財產有限公司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並承擔相應權利和義務。
全體清算人簽字:
全體股東簽字:
*****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1日
工商局壹般都有制式格式,以當地工商局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