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稅務總局9日發布公告。根據公告,從3月1至2022年6月30日,符合相關要求的居民個人需要辦理2021綜合所得稅匯算清繳。
2021年度結束後,居民個人需要將2021至1至65438+2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合計,扣除費用6萬元,專項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法律規定。適用綜合所得減去速算扣除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計算當年最終應納稅額,再減去納稅年度的預繳稅額,得到退稅或補稅,並向稅務機關申報,申請退稅或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