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國家(地方)稅務局:
因為XXX,我司需要貴局出具我司20 XXX年納稅證明。特此申請!
Xx公司年月日
完稅證明
完稅證明是稅務機關簽發的證明納稅人已繳納稅款和費用的完稅憑證。由於我國稅制的原因,分為國稅完稅憑證和地稅完稅憑證,二者都是用來證明納稅義務已經完成。最常見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壹般納稅憑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壹般繳款書》。
基本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稅務機關征收稅款,必須向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
根據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完稅證明的種類為:各種完稅證明、繳款書、印花稅票和其他完稅證明。
常見的完稅證明有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境外公司企業所得稅完稅證明、車船購置稅完稅證明、契稅完稅證明等。
企業按月申報,憑納稅申報表和財務報表申報(或電子報稅),繳納銀行稅拿到完稅證明。
個人如需開具發票或繳納個人所得稅,可持協議或合同、發票申請、身份證復印件等到稅務局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稅款後,還可以立即使用各種完稅證明作為完稅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