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的營業稅暫行條例,印刷復制屬於“營業稅-服務業”的範圍。所以,無論妳的店鋪是個體戶還是企業納稅人,都應該只在主管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證,並且只向地稅申報納稅,不需要向國稅申報納稅。
根據妳的說法,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條,地方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範圍,分別進行稅收征收管理。所以國家稅務總局不會給妳辦理稅務登記。如果有,就超出了稅收征管範圍,違反了稅收征管法。
問題補充:只能在地稅買“服務業發票”,在國稅買不到增值稅普通發票,也買不到。
至於定稅,地稅局負責230元的定稅,國稅不再定,因為妳只需要把稅交給地稅就可以了。
假設必須去國稅辦理稅務登記,還需要從地稅辦理稅務登記證。如果國稅把稅定在230元,按照我的稅務慣例,地稅至少要定180元。這樣無形中增加了妳的納稅成本。是違法的,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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