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合理損耗應計入存貨成本,並且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待查的短缺作為待處理財產損溢處理,進項稅額不予抵扣。
借:庫存商品600000(元)(80×75%)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36000(元)(80×179b)
待處理財產損溢234000(元)[800000×25%×(1+17%)]
貸:應付賬款93600(元)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34000(元)(80×25%×1796)
在計劃成本法下,合理損耗計入存貨成本,並需要計算"材料成本差異"。其他毀損、短缺不計入存貨成本,不能計算“材料成本差異”。
例2某單位外購材料100公斤,計劃單價10元/公斤,實際單價12元/公斤;材料入庫時發現短缺20公斤,經認定其中12公斤屬於合理損耗,8公斤屬於合理途耗外的毀損。請計算這筆業務產生的材料成本差異。
分析:計劃成本法的人庫材料數量必須要按照實際數量計算。
計劃成本=80公斤×10元/公斤=800元
實際成本=(80公斤+12公斤)×12元/公斤=1104元
材料成本差異:1104元-800元=304元
這些材料成本差異未來將在80公斤材料上進行分配。
非合理損耗計人管理費用=8公斤×12元/公斤=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