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設立的高新技術企業,從生產年度起,免征所得稅兩年。?
3.內資企業自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之日的納稅年度起,可享受適用減免稅期剩余年限的減免稅優惠待遇;按照有關規定適用的減免稅期滿後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內資企業,不得享受壹般企業所得稅減免稅優惠待遇。
依據:《山東省稅務局關於高新技術企業如何適用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魯[1994]6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