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的納稅標準是:
1,銷售貨物繳納3%增值稅,提供服務繳納5%增值稅。
2.同時按照已繳納的增值稅和增值稅之和繳納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3.還有2%左右的個人所得稅。
法律客觀性: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減免稅政策的通知: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合計不超過65438+萬元的(654.38+0季度季度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的,下同),免征增值稅。月銷售總額超過65438+萬元,但扣除本期銷售不動產後未超過65438+萬元的,銷售商品、勞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