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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取消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後怎麽辦

國家已取消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這個證書已經失效,沒有企業會專門招聘持有該證的人。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實施前已擔任法律顧問、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或者律師資格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經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的,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向其頒發公職律師、公司律師證書:

1、在黨政機關、國有企業擔任法律顧問滿15年;

2、具有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或者獲得其他相應學位;

3、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同等專業水平。

擴展資料

法律顧問職責如下:

1、及時提供法律咨詢。

2、協助公司建立健全各種制度,防範、化解法律風險。

3、應邀代表公司出席或主持股東會議或董事會會議。

4、起草、設定勞動合同和員工手冊,避免勞資糾紛。

5、起草、審查、修改協議、合同、保密和競業禁止協議等文件。

6、應邀代表公司出席、參與各類商務談判。

7、函、法律意見書見證。

8、代理公司訴訟、仲裁案件。

9、資信盡職調查,處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10、公司法、合同法、勞動法、知識產權、外商投資法律培訓。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做好取消企業法律顧問職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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