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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直屬機構和組成部門

法律分析:國務院組成部門:外交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部、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遊部、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防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水利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應急管理部、審計署

國務院直屬特設機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務院直屬機構:中華人民***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體育總局、國家統計局、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務院參事室、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組織法》

第二條 國務院由總理、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組成。

國務院實行總理負責制。總理領導國務院的工作。副總理、國務委員協助總理工作。

第八條 國務院各部、各委員會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經總理提出,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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