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規定,債務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
2.國家債券和地方政府債券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65 438+06]36號),
3.國家發行的國債和金融債券的利息,免征個人所得稅。符合免稅條件的債務利息,是指個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財政部發行的債券取得的利息;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是指個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財政部發行的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是指個人持有經國務院批準發行的金融債券取得的利息收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NPC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壹次會議第二次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14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