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門應對出租房屋未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存在治安、消防安全隱患,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行為,以及當事人不配合執法檢查等行為依法嚴肅處理。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集中開展房地產中介市場專項治理的通知》第壹條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房地產中介市場仍存在著發布虛假房源信息、協助購房人騙取購房資格、違規“群租”、泄露或不當使用委托人信息等突出問題,亟待清理整頓和規範。各級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堅決貫徹國務院要求,充分認識專項治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嚴肅查處房地產中介機構和經紀人員的違法違規行為,促進房地產中介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