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2013年度面向全省遴選公務員考試公示及錄用審批。
體檢、考察工作結束後,省直機關、省直各市縣招聘機構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條件確定擬聘用人選。
擬錄用人員名單由招錄機關報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並在省市相應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後,無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省、市兩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審批手續。錄用審批後有空缺的,不再遞補。
合肥2013面向全省選拔公務員考試監督檢查。
增強考試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人員對考試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要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考試工作人員應當嚴守紀律,秉公辦事。對考試工作人員的各種違紀違規行為要立即制止和糾正,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要嚴肅處理。對違反考錄紀律和誠信承諾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資格、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並按有關規定通報其所在單位(學校)。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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