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普通群眾來說,壹旦罹患了重大疾病,治療的手術費用和後期的康復費用是壹筆巨大的開支,很多家庭在面對大病的時候,捉襟見肘,以至於家庭陷入困頓之中。於是。國家開展大病保險,它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報銷,目的就是為了避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大病醫保就是大病醫療救助基金,大病醫保是基本醫療保險的必要補充。是職工醫保享有的,超過基本醫保報銷上限後開始啟動的報銷金額。比如基本醫保的報銷上限是8萬元,報銷超過8萬的部分,由大病醫保繼續報銷,並且報銷上限是18萬。基本醫保和大病醫保總計報銷上限是26萬。針對壹些特別貴的大病,我國將建立補充醫保報銷制度,在基本醫保報銷的基礎上,再次給予報銷,要求實際報銷比例不低於50%。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是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人,所需要的資金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不再額外增加群眾個人繳費負擔。
壹旦罹患重大疾病,不管是基本醫保還是大病醫保,自費部分都不予報銷。可是壹般大病用的自費藥比例是非常高的,在加上後期的康復費用和治療費用之高。盡管大病醫保報銷26萬,實際花費也要40萬以上了。那麽這時候,就需要商業保險來進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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