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
1.被開除中國***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按照有關規定,到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7.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壹款所列情形的遴選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職位。
以上是河南遴選公務員壹年有幾次的全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