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互換頭寸的增值稅率

互換頭寸的增值稅率

請問您是想問“互換頭寸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嗎?截至2023年10月28日,稅率為11%。

互換位置,是指納稅人在作為承運人承擔的運輸業務中,簽訂運輸協議,使用對方的運輸空間完成相關運輸服務的經營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第31號),互換運輸艙位的雙方以各自互換運輸艙位確認的總價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運輸服務”繳納增值稅。

  • 上一篇:黑龍江哈爾濱市哪能辦那個勞務資質證書?
  • 下一篇:惠安縣崇武古城活化利用項目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簽訂通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