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縣崇武古城活化利用項目補償安置協議簽訂通知
為推進古城活化利用,體現古城特色,打造亮點,惠安縣人民政府擬組織實施崇武古城活化利用項目。目前,該項目已完成征收範圍公示、暫停辦理事項通知、補償安置方案征求意見及修改等工作,現將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2022年6月30日起,我局將根據《惠安縣崇武古城振興利用項目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組織本項目範圍內被征收人簽訂附生效條件的征收補償安置協議。
二是根據《惠安縣崇武古城活化利用項目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實施方案》,已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且在征收期第壹期(含“提前騰空”)第壹天騰空土地房屋的被征收人視為壹批,先抽簽確定序號,再根據序號抽取選房號。
已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從征收期第壹期的第二日起騰空土地和房屋的,按照騰空土地和房屋的日期順序確定選房號。多名被征收人同壹天騰空土地和房屋的,先抽簽確定序號,再按序號抽簽選房。
三、我局將征收補償安置協議簽訂情況報惠安縣人民政府作出征收決定,發布征收公告。征收公告前簽訂的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在征收公告後生效。
這是給妳的信息。
惠安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