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後,按相應招聘崗位聘用,並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所有員工均應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並辦理聘用手續。初次聘用期限不少於5年(含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內實行試用期工資)。試用期滿合格者正式聘用,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實行合同制。人事身份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
不再保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原有身份和被聘用人員的全部原職務、職級。中原行政或事業單位聘用人員要求自行終止與原單位的人事關系,原社保關系按國家規定繼續。被聘用人員的崗位等級應在參加本單位崗位競爭後確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導致招聘崗位人選空缺的,同壹崗位人選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對象,遞補不超過2次),體檢合格後進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