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會議展覽服務增值稅稅率

會議展覽服務增值稅稅率

壹般納稅人的勞務稅率為6%。

增值稅稅率: (壹)納稅人從事應稅活動,稅率為6%,但本條第(二)、(三)、(四)項規定的除外。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和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3)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範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法律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的通知》。

四、試點地區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下列應稅服務,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免征增值稅:

(1)工程和礦產資源的境外工程勘察和勘探服務。

(二)會議展覽場所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

(3)具有海外存儲位置的倉儲服務。

(四)在境外使用標的物的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五)符合本通知第壹條第(壹)項要求,但不符合第壹條第(二)項要求的國際運輸服務。

(六)向境外單位提供的下列應稅服務:

1.技術轉讓服務、技術咨詢服務、合同能源管理服務、軟件服務、電路設計和測試服務、信息系統服務、業務流程管理服務、商標版權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物流輔助服務(倉儲服務除外)、認證服務、認證服務、咨詢服務。但不包括:合同標的物在中國境內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務,國內貨物或不動產的認證服務、鑒定服務、咨詢服務。

2.在海外投放廣告的廣告服務。

  • 上一篇:湖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在哪
  • 下一篇:濟南萬佳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