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領通行證的範圍為經區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批準復工復產的企業,保障城市運行和人民生活所必需的企業,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根據實際需要運輸貨物的企業貨車。
2.相關企業填寫《疫情防控專用車輛通行證申請表》或《疫情應急物資運輸保障聯系單》,統壹向行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核後報適度控制區疫情防控指揮部。
3.原則上,企業應通知業主為外地供應的卡車申請境內通行證。確有必要的,由企業填寫《臨時車輛控制入境申請表》,經當地鄉鎮同意後,企業人員提前持《臨時車輛控制入境申請表》到卡口對外地供應的貨車進行接送。卡車在工作時應被隔離,在危險的途中,司機不得隨意離開駕駛室。貨物裝卸完畢後,企業人員會護送貨車到原卡口脫離危險。
4.通行證實行壹車壹證,車輛由壹人駕駛,公安局做好人車核對記錄制度的比對。
5.申請車輛的駕駛員必須在檢查站接受體溫檢測等程序,企業要做好駕駛員和車輛的疫情防控工作。
6.全區所有卡口必須遵照執行,不得隨意采取妨礙後勤暢通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