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同情妳。這種情況必須受到稅務部門的處罰。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收回作廢的發票重新開。妳說發票收不回來了。我覺得妳還是沒有下功夫讓業務人員壹個個聯系發票的客戶,跟他們解釋清楚。就算他們不配合也沒關系,因為他們拿到的是號碼不壹致的發票,認證也過不了,最終還是要回到妳的。妳要做的是:第壹,主動和別人溝通,爭取早點拿回來;二是告訴人們,如果過了180天的認證期,任何人都無能為力。三是做好最壞的打算,即主動及時向稅務機關舉報,爭取積極的態度。因為不管有沒有向稅務機關申報,報稅的時候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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