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們要忠實履行黨章黨規和憲法監督法賦予的雙重職責,保持黨的健康。十九大黨章明確規定,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其職責是“監督、執紀和問責”。根據憲法和監察法,監察委員會是“行使國家監察職能的專門機關”,其職責是“監督、調查和處置”。
3.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根據人民群眾對紀檢監察機關和幹部的期待和要求,查找差距和不足,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侵蝕幹群關系,動搖黨的執政基礎,人民群眾深惡痛絕。
擴展數據:
需要註意的事項
認真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部署,深入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以作風促扶貧;要聚焦群眾痛點、難點,開展民生領域專項整治;
要深挖涉黑涉惡腐敗“保護傘”,嚴肅查處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鼓勵黑惡勢力掌權、幹擾阻撓案件查辦等問題,嚴肅查處“村霸”、宗族惡勢力、色情等背後的腐敗。
讓群眾感受到紀律和反腐敗就在身邊,紀檢監察工作就在身邊,為黨的長期執政和國家長治久安提供堅強政治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