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執照(初次經營需要原件和復印件,再次經營只需要復印件);
2.自營進出口或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初次經營需原件及復印件,再次經營只需復印件);
3.規範有效技術進口合同的中外文本(原件和復印件);
4.財務報表的副本應附在技術委員會根據銷售收入;
5、填寫技術進口合同申請表等。將上述資料提供給技術服務出口備案管理部門進行備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