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成立考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進入考察範圍人選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組要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並寫出書面考察意見。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並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工作小組要按照《關於進壹步從嚴管理幹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審核檔案時,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如檔案重要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且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或檔案中存在塗改造假問題且情節較重的,應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並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應聘人員不能按規定時間接受考察並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