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開展進壹步完善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規定 進壹步拓展企業簡易註銷登記適用範圍在原工商總局印發的《關於全面推進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的指導意見》基礎上,試點地區市場監管部門要進壹步拓展企業簡易註銷登記適用範圍,對領取營業執照後未開展經營活動、申請註銷登記前未發生債權債務或已將債權債務清算完結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類企業分支機構,適用企業簡易註銷登記程序。對符合上述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參照適用企業簡易註銷登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