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臺以2016年交通部55號令、160號文及相關文件要求為依據,以旅遊客車、包車客車、三類以上班線客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為重點監管對象,運用信息化手段實現聯網監管、精準監管、專業監管、協同監管,強化道路運輸管理事前預防、常態管理、科技防控,嚴格落實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強化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平臺的主要用戶是地方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其管轄內的道路運輸企業。
平臺實現了總體監測(入網企業、入網車輛、上線車輛、入網部門、入網平臺)、考核指標(機構、企業、平臺、考核排名)、實時監控(值班、位置、視頻、報警)、檔案管理(機構、企業、平臺、車輛檔案)及統計分析五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