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第壹稅務分局
負責江陰經濟開發區範圍內地方稅、基金、費的征收工作;負責有關稅收宣傳、認定管理、涉稅事項的調查審核工作;負責重點稅源戶管理;負責日常稅收稽核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管理;負責個體和零散稅收征管工作;負責區域內協護稅工作。
(二)第二稅務分局
負責上市公司和金融保險企業地方稅、基金、費的征收工作
(三)第三稅務分局
負責澄江鎮範圍內地方稅、基金、費的征收工作
(四)第四稅務分局
負責祝塘鎮、雲亭鎮範圍內地方稅、基金、費的征收工作
(五)第五稅務分局
負責華士鎮、新橋鎮範圍內地方稅、基金、費的征收工作
(六)第六稅務分局
負責周莊鎮範圍內地方稅、基金、費的征收工作
(七)第七稅務分局
負責長涇鎮、顧山鎮範圍內地方稅、基金、費的征收工作
(八)第八稅務分局
負責徐霞客鎮範圍內地方稅、基金、費的征收工作
(九)第九稅務分局
負責青陽鎮、南閘鎮和月城鎮範圍內地方稅、基金、費的征收工作
(十)第十稅務分局
負責利港鎮、璜土鎮、夏港鎮和申港鎮範圍內地方稅、基金、費的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