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性罰款可以稅前列支(例如沒有按時繳納貨物,客戶根據合同對妳公司的罰款)
國家稅務總局[2000]84號《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壹章第6條明確規定:
“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而交付的罰款、罰金、滯納金,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2000]84號《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八章第56條規定:“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