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虧損的情況:《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虛報虧損適用稅法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5〕190號)“三、企業依法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優惠年度或處於虧損年度發生虛報虧損行為,在行為當年或相關年度未造成不繳或少繳應納稅款的,適用《征管法》第六十四條*9款規定。”
《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