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十壹條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報關企業必須依法辦理報關手續。報關人員必須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未經海關依法登記的企業和未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報關業務。報關企業和報關人員不得非法代理他人報關或者超出業務範圍從事報關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