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晉級的期限:二級警員至壹級警司,每晉升壹級為三年;壹級警司至壹級警督,每晉升壹級為四年。在職的人民警察在院校培訓的時間,計算在警銜晉級的期限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人民警察警銜條例》 第七條 人民警察警銜設下列五等十三級:
(壹)總警監、副總警監;
(二)警監:壹級、二級、三級;
(三)警督:壹級、二級、三級;
(四)警司:壹級、二級、三級;
(五)警員:壹級、二級。
擔任專業技術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警銜,在警銜前冠以“專業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