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內不得招錄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兩年內不得為其出國(境),並在戶籍信息系統“兵役狀況”壹欄註明“拒服兵役”;
兩年內不得辦理入學、升學、復學手續;
兩年內不得納入困難補助和保障性安居工程;
取消義務兵優待金,並處以2019區義務兵家屬優待金兩倍的罰款;
兩年內不得給予銀行優惠信貸政策和利率支持,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終身記錄。
第二項也是最後壹項是賬戶和貸款要支付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