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鋸末膠囊的案件偵破

2010年6月,荊州壹位姓李的藥商在網上購買了用於治療胃病和前列腺疾病的7種知名品牌藥品,價值4000多元。當他拆開包裝後,發現大部分藥品既無生產日期,也無批號,隨即向荊州市藥監局舉報。

鑒於案件的復雜性,公安部將此案列為了督辦案件。經過半年多認真細致的偵查,荊州警方順藤摸瓜,壹舉端掉了6個制假窩點,抓獲犯罪嫌疑人23名。

“犯罪分子刻制假冒藥廠公章,冒用多個藥品生產廠家、多個國藥準字號批號,在互聯網上大肆刊登虛假的藥品廣告,並通過物流郵寄的方式,小批量、多批次分銷,足不出戶就能找到全國各地的采購商。”行動大隊副隊長胡成林說。對於要求上門取藥的采購商,造假集團會編造理由不予見面,然後提供壹系列資料,例如質量保證協議書、法人授權委托書、發票、稅務登記證、工商營業執照等,以騙取采購商的信任。

“制造壹板12粒裝的假膠囊,成本僅3毛錢,批發價為4毛至3元,最終通過采購商轉手至藥店後,銷售出去的價格則高達10多元,利潤高達30倍以上。”荊州市藥監局稽查分局局長郭誌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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