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贈票據不可以抵25%的所得稅,最多只能抵扣12%的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九條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關於所得稅的其他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九條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壹)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