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股東* * *應當制定公司章程。
3.有壹個公司名稱。
4.有公司住所。
5.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包括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登記前必須經批準的項目,必須經批準或者取得相關許可。科技常見業務範圍包括:技術開發、技術推廣、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銷售自研產品;計算機系統服務;應用軟件服務;軟件開發;軟件咨詢;模型設計;包裝裝潢設計;教育咨詢;經貿咨詢;文化咨詢;體育咨詢;公共關系服務;會議服務;項目投資;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投資咨詢;企業規劃與設計;設計、制作、展示和發布廣告;市場研究;* *藝術設計;電腦動畫設計;企業管理咨詢;組織文化藝術交流活動(不含營業性演出);文學藝術創作;承辦展覽活動;會議服務;影視策劃;翻譯服務。經營範圍選定後,經有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屬於依法必須審批的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