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根據偷稅漏稅金額計算,壹般會處以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偷稅漏稅罪這是壹個俗稱的罪名,應該講我國現行刑法沒有規定此罪名。我國《刑法》第二百零壹條規定了偷稅罪,第二百零三條規定了逃避追繳欠稅罪。對多次犯有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偷稅漏稅罪這是壹個俗稱的罪名,應該講我國現行刑法沒有規定此罪名。我國《刑法》第二百零壹條規定了偷稅罪,第二百零三條規定了逃避追繳欠稅罪。《刑法》第二百零壹條規定:“納稅人采取偽造、交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經稅務機關通知中報而拒不申報或老進行_假的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滿百分之三十並且偷稅數額在壹萬無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或者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子二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吉拘役,並處偷稅數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出金;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的百外之三十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偷稅數額壹倍以上五倍 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