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追索勞動報酬涉及到勞動爭議訴訟,那麽律師費是可以要求對方承擔。但是需要勞動者與律師事務所簽訂代理合同以及由律師事務所開具的正規的國家稅務局的收費發票。壹般只要勞動者提供了與律師事務所簽訂代理合同以及由律師事務所開具的正規的國家稅務局的收費發票,仲裁委會根據勞動者勝訴的比例進行支持律師費。法律、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適當合理的律師費案件有:不正當競爭案件、法律援助案件、合同糾紛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訴訟案件、著作權侵權案件、擔保權訴訟案件、商標侵權案件、仲裁案件、專利侵權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 證人因履行出庭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費用以及誤工損失,由敗訴壹方當事人負擔。當事人申請證人作證的,由該當事人先行墊付;當事人沒有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作證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墊付。
《中華人民***和國仲裁法》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師和其他代理人進行仲裁活動。委托律師和其他代理人進行仲裁活動的,應當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授權委托書。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