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於在黨史學習教育中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統壹部署,按照清理房屋產權登記發證行動的工作安排,到2022年底,所有證照齊全的房屋, 對呂梁(離石區)範圍內的國有建設用地進行產權明晰並繳納各種費用,完成不動產登記,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實現登記、確權、頒證、發證的清分。
清產核資行動登記範圍:2016 12 31之前建成並投入使用,權屬清晰,位於國有建設用地上的房屋;2016 12 31之後建成並投入使用的房屋,證件齊全,已繳納全部稅費,國有建設用地上。
不動產首次登記申請材料:不動產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或土地權屬來源材料);《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批準證書》(或符合規劃意見);《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或消防、人防、工程質量、房屋安全意見);房地產調查報告(包括宗地圖和宗地邊界坐標)。
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材料:房地產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不動產權證書或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屬於集資房或房改房的,提供取得該房屋的相關資料);契稅完稅證明或者減免稅證明;房屋的戶型圖和宗族圖各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