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按照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繼續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其中,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與個人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雙掛鉤,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調整辦法和標準具體為定額調整。退休(職)人員、“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4元。掛鉤調整。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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