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執法人員服裝:執法人員應配備統壹的執法制服,制服顏色應與國家林業系統標識色壹致,制服應具有防護、耐磨、耐用等功能,以確保執法行動的目的和身份的合法性。
2、執法工具:執法人員應攜帶必要的執法工具,如執法證件、手持攝像設備、計算器、執法記錄儀等,以便於執法過程中的取證、記錄和交流。
3、執行器械:執法人員應根據具體執法任務攜帶必要的執行器械,如警棍、手銬、警用防護裝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