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其他經營者每人每月180元。全年以六月、七月、八月、九月計算。防暑降溫費用計入企業成本。
在職並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納入繳費範圍。如果員工沒有正常出勤,企業可以根據其實際出勤天數進行折算和支付。
二是各類企業要切實履行防暑降溫主體責任,按照《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制度,落實防暑降溫措施,調整工作時間,降低勞動強度,確保夏季生產安全和員工身體健康。
三、各類企業應當通過集體協商,依法制定規章制度等。,明確本單位各崗位防暑降溫費發放標準。
四是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對企業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督促企業制定和落實各項防暑降溫措施,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五、本通知自2021年6月+0日起施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企業職工防暑降溫費的通知同時廢止。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財政廳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東省稅務局
2021五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