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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就業如何繳納個稅?

壹般情況下,企業應根據勞動報酬收入,按月或按次為合作靈活就業人員預扣稅款,並向靈活就業人員提供其個人收入和代扣代繳稅款等信息。

1.如果是純自然人,有合作企業的話壹般不需要自己交個稅。但符合“取得綜合所得需要匯算清繳”條件的個人,應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進行匯算清繳。

2.自由職業者以個體工商戶身份從事經營活動的,由於與企業是業務合作關系,其取得的經營所得需要在每月或季度結束後15日內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預繳納稅申報。

采取靈活用工模式的企業,尤其是大量啟用靈活用工的家政保潔、快遞員、臨時營銷人員等密集型用工企業,經常面臨1對N為臨時人員代扣代繳稅款的情況,每月數千人報稅的情況非常普遍。

因此,許多企業選擇了與靈活就業平臺合作,平臺將承擔就業信息對接、就業報酬分配、納稅遵從度提升等職責。有了合作的宮鈴平臺後,該平臺可以幫助企業征收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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