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向國家稅務總局征管司申請網上納稅申報,經縣(市)區局批準後正式參與網上納稅申報。
2.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提供已在銀行開立的納稅賬戶,並保證賬戶內有足夠的資金用於納稅。
3.納稅人與銀行簽訂委托轉賬協議,委托銀行進行稅款轉賬。
4.納稅人利用計算機和納稅申報軟件進行納稅申報,並通過電話網絡和互聯網發送到稅務機關的計算機系統。
5.稅務機關會通過網絡將納稅人的應納稅信息發送給相關銀行。銀行從納稅人的存款賬戶中提取稅款,並打印稅款轉賬專用完稅憑證。
6.銀行通過網絡將實際納稅信息傳輸到稅務機關的電腦凳笑系統。
7.稅務機關接收納稅人的申報信息和納稅信息,打印稅款匯總繳款書,辦理稅款入庫手續。
8.納稅人可以在方便的時候到銀行網點領取稅收轉賬完稅證明,進行核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五十四條
企業所得稅應當按月或者按季預繳。企業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結束後15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結清應退稅款。
企業報送企業所得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