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壹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讓土地、房屋所有權並承擔契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規則二。本條例所稱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是指下列行為:
(壹)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
(三)買賣房屋;
(4)房屋捐贈;
(5)房屋交換。
前款第二項所稱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
擴展數據:
納稅人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代為辦理契稅申報繳納的,不免除納稅義務;納稅人未按時、如實申報納稅的,應當承擔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律責任及相關的法律風險和經濟風險。
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仍需承擔欠繳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也就是說,如果房地產企業未申報契稅,滯納金將由買方即納稅人承擔。
人民網-向開發商代理繳納契稅,小心五險。
浙江省稅務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