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國土資源局辦采礦許可證。礦石資源屬於國家資產,建立砂石廠需要向國家或當地市土地管理局申請辦理采礦權許可證、礦業審批、儲量核實審批報告、初步開采利用方案審批等。
然後由相應的檢查人員進行礦產資源核查、環境影響評價、風險評估,檢查合格後才能開始作業。
3.安全管理部門審批,環境保護部門評估。對嚴重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嚴重汙染環境的石材廠,國土資源部門考核不合格;
對審查合格的,劃定采石場、石料廠、砂石料場等作業範圍,核發許可證後方可作業,否則為非法開采。
4.個體采礦的話,需要提交個人身份證到工商局申請預核準通知書。環評審批程序全國都壹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如果非法采砂達到:
1,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15萬元以上;
2、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