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稅種經歷增加、精簡、合並等過程,截止目前為止,現行實施的稅種***有18種。其中由稅務機關征收的有16種,由海關征收的2種(不考慮委托海關代征的情形)。 稅務機關征收的16種稅種分別是: 增值稅 、 消費稅 、 城建稅 、企業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 、 契稅 、 房產稅 、 印花稅 、城鎮 土地使用稅 、 土地增值稅 、車船使用稅、 車輛購置 稅資源稅、耕地占用稅、煙葉稅、環保稅。海關征收的2種稅種分別是關稅、船舶噸稅。
法律客觀:《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規定的,依照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