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稅務救濟的法律救濟方式包括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其中法律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和國行政復議法》、《稅務行政復議規則》(2010年2月10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1號公布,2015年12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9號修改並公布,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4號修改並公布),《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和國國家賠償法》。
法律依據:《稅務行政復議規則》 第二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認為稅務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稅務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稅務行政復議機關辦理行政復議事項,適用本規則。
《中華人民***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作出行政復議決定,適用本法。
第五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是法律規定行政復議決定為最終裁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