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納稅人資格

納稅人資格

法律解析: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規定標準的增值稅納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登記。年應稅銷售額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和新開業企業規定標準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登記。

法律依據:《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

第三條年應稅銷售額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除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的規定外,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

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不超過12個月的連續經營期內累計增值稅銷售額,包括免稅銷售額。

第四條年應稅銷售額不超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納稅人和新開業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

對同時申請並符合下列條件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為其辦理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壹)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

(二)能夠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設置會計賬簿,依據合法有效的憑證進行會計核算,提供準確的稅務信息。

第五條下列納稅人不得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壹)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個人;

(二)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非企業單位;

(3)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且不經常從事應稅活動的企業。

  • 上一篇:愛普生LQ-630K 打印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打印機應該怎麽設置?我是用上海國稅單機版開票軟件的
  • 下一篇:南塘鎮和金奎大鎮哪個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