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匯算清繳時,個人可以通過稅務APP選擇年終獎的綜合計稅方式,看到最終的應納稅額,不要提交。然後選擇單獨計稅方式,看稅額,比較哪個金額低,選擇哪個計稅方式。2021、12、31之前,年度壹次性獎金有兩種計稅方式可供選擇:單獨計稅和合並綜合所得1。單獨計稅以全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取得的金額計算,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按月折算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對於每個納稅人,這種計稅方法只允許采用壹次。其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年壹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2.所有並入綜合所得的收入,均應按綜合所得稅率表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壹條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在壹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183日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既無住所又無居所,或者壹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不滿183日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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