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養老保險:單位20%,個人8%。
2.醫療保險:單位8%,個人2%。
3.失業保險:單位2%,個人1%。
4、工傷保險完全由企業承擔,在1%左右,個人不需要繳納。
5、生育保險也是由企業承擔,同樣1%左右,不需要個人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