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已辦理三證合壹的企業開戶僅需提供新營業執照。
2、法人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原件,代辦還需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部分城市要求帶經辦人身份證證明、公司章程、股東身份證、租賃合同、刻章備案登記表等。(另部分城市要求法人親自到場,不可代辦,如成都、深圳,具體以開戶行要求為準)
3、公章、預留印鑒章(壹般為財務章、法人章)
4、行政事業單位等還需提供批文或證明文件。
以上資料均為原件及A4紙復印的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若有上級主管單位,各分行要求不同,請聯系開戶支行確認。
註:每份證照需提供復印件各兩份(深圳地區需提供三份復印件,其中壹份用於辦理機構信用代碼證)